《雾都孤儿(经典译林)(精)(JB)》内容简介
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书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奥立弗.退斯特。十年后奥立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经典译林)(精)(JB)》目录
前言**章讨论奥立弗.退斯特的出生地点以及有关他出生的种种情形。第二章介绍奥立弗.退斯特的成长教育以及衣食住行情况。第三章叙述奥立弗.退斯特差一点得到了一个并非闲差的职务。第四章奥立弗得授新职,初次踏进社会。第五章奥立弗结识新同事,平生**次参加葬礼就冒出了一些和他主人的买卖颇不适宜的想法。第六章叙述奥立弗被师兄诺亚的辱骂所激怒,奋起自卫,诺亚吓了一大跳。第七章奥立弗继续反抗。第八章奥立弗徒步去伦敦,途中遇见一位颇为古怪的小绅士。第九章有关快活老绅士和他那班得意门生的若干新细节。第十章叙述奥立弗对新伙伴的品格日趋了解,他长了见识但代价高昂。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十分重要。第十一章讨论治安推事范昂其人以及他办案方式的一个小小的例子。第十二章在这一章里,奥立弗得到前所未有的悉心照料,回头接着谈那位快活的老绅士和他的那一帮年轻朋友。第十三章向聪明的读者介绍几位新相识,捎带着叙述一下他们的各种与这部传记有关的趣事。第十四章进一步叙述奥立弗在布朗罗先生家里的情形,在他外出办事时,一位名叫格林维格的先生为他作了一番值得注意的预言。第十五章表一表快活的老犹太和南希小姐是何等宠爱奥立弗.退斯特。第十六章奥立弗.退斯特被南希领走之后的情况。第十七章奥立弗继续倒运,引得一位前来伦敦的显要人物败坏他的名声。第十八章时过境迁,奥立弗在那一班良师益友之中如何度日。第十九章一个值得留意的计划在本章讨论定板。第二十章叙述奥立弗是如何被托付给威廉.赛克斯先生的。第二十一章远征。第二十二章夜盗。第二十三章邦布尔先生和一位女士进行了一次愉快的交谈,说明在某些时候甚至一位教区干事也会多情善感。第二十四章叙述一件非常乏味的事,本章虽然很短,但在这部传记中却相当重要。第二十五章在本章中,这部传记要回过头去讲费金先生以及他的同伴了。第二十六章在这一章里,一个神秘的角色登场了,还发生了许多与这部传记不可分割的事情。第二十七章为前一章极不礼貌地把一位女士抛在一旁赔礼补过。第二十八章找寻奥立弗,接着讲述他的遭遇。第二十九章介绍一下奥立弗前来投靠的这一家人。第三十章叙述新来探访的人对奥立弗有何印象。第三十一章紧急关头。第三十二章奥立弗与好心的朋友们一起,开始过幸福的生活。第三十三章在这一章里,奥立弗和朋友们的欢乐遇到了一次意外挫折。第三十四章详细介绍一位现在才出场的青年绅士,以及奥立弗的又一次奇遇。第三十五章奥立弗的奇遇不了了之。哈利.梅莱与露丝之间进行了一次相当重要的谈话。第三十六章本章很短,单独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可是作为上一章的续篇,以及到时候读者自会读到的一章的伏笔,还是应该读一下。第三十七章读者在这一章里可以看到婚前婚后情况迥异的寻常现象。第三十八章邦布尔夫妇与孟可司先生夜间会晤的经过。第三十九章读者早已熟知的几个体面人物再次登场,并说明孟可司与老犹太是如何把他们很有价值的脑袋凑到一块儿的。第四十章与上一章紧相衔接的一次奇怪的会见。第四十一章包含若干新的发现,说明意外之事往往接连发生,正如祸不单行一样。第四十二章奥立弗的一位老相识显示了明白无误的天才特征,一跃成为首都的一位公众人物。第四十三章本章讲述逮不着的机灵鬼如何落难。第四十四章到了向露丝.梅莱履行诺言的时候,南希却无法前往。第四十五章诺亚.克雷波尔受雇为费金执行一项秘密使命。第四十六章赴约。第四十七章致命的后果。第四十八章赛克斯出逃。第四十九章孟可司与布朗罗先生终于会面了,记述他们的谈话以及打断这次谈话的消息。第五十章追与逃。第五十一章本章要解开好几个疑团,并议成一门只字不提财礼的亲事。第五十二章费金在人世的*后一夜。第五十三章*后一章。译后记前言 关于狄更斯和他的小说艺术,心里早有一些想法,趁写这篇前言之便,说出来,就正于广大狄更斯爱好者。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后还要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试以《雾都孤儿》中的南希为例,作一番研究分析。我认为,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远比E.M.福斯特所称羡的一切“浑圆人物”更富于立体感和活跃的生命力。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遵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Nancy)和赛克斯(Sikes)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狄更斯的小说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和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将**保持读者的鉴赏兴趣和专家们的研究兴趣。 薛鸿时 一九九八年五月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后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海军小职员,十岁时全家被迫迁入债务人监狱,十一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他在鞋油作坊当学徒时,由于包装熟练,曾被雇主放在橱窗里当众表演操作,作为广告任人围观,给狄更斯心上留下了**的伤痕,他感到自己“成名和为人所爱”的心愿破灭了。 不过,狄更斯的**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书中那位可笑的胖绅士的名气比当时的英国首相名气还要大,狄更斯本人也获得很大声誉。一八三六年下半年,二十五岁的狄更斯应出版商理查德.本特里的约请,担任《本特里》杂志的主编,并且以笔名“博兹”再写两部长篇,其中一部次年二月起在《本特里》杂志连载两年,并于一八三八年十月出版单行本。这本全书五十三章的小说就是《雾都孤儿》,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我这里采用的还是更为读者熟悉的书名《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马克思曾经写道:“现代英国产生了一批杰出的小说家,他们通过自己描写生动的杰作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所有的职业政治家、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马克思在他的《英国资产阶级》一文中列举的英国小说家中,有《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玛丽.巴顿》的作者盖斯凯尔夫人、《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而狄更斯则名列这批杰出小说家的榜首。 人们经常说狄更斯是伟大的幽默家,但更重要的是,他是文学上伟大的革新家。他描写为数众多的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社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同情和热爱。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雾都孤儿》在一问世即受到热烈欢迎的同时,长期以来也引起了激烈的论战。时至今日,许多争论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但正如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爱德华.勒孔特所指出的,“迄今为止,仍然使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作者的一种偏好,即对作品中的人物费金动辄使用浑名‘老犹太’。”勒孔特在一九六一年美国新文学丛书版后记中说:“小说中使用‘老犹太’差不多有三百处。”这种用法在今天看来的确十分刺眼。实际上,狄更斯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似乎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出版一八六七一八六八年版的时候,作者将大量的“老犹太”一语改为“费金”。勒孔特指出,作者频频使用这一浑名与“反犹太主义”扯不上:“‘老犹太’这一称呼连对其人极度蔑视的赛克斯都没有用过,只有作者自己才用(奥立弗)。”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我与《雾都孤儿》的缘分起始于烽火连天的文化大革命。一九六八年,一个同龄的朋友借来一本早年出版的《雾都孤儿》,说这是一本讲怎样教小偷的书,不幸的是,小伙子将书名和作者名整个念反了,还错了两个字。其实,曾经留学英国的父亲早就和我讲过“雾都孤儿”的故事。这一次,我与《雾都孤儿》擦肩而过。一九七六年,一位现已移居美国的年轻朋友拿来一本《雾都孤儿》原文版,约定我们俩各译一半,哪知老兄他还没开始就打了退堂鼓。那年夏天,我感到自己真是走到了绝境:父亲头年去世,母亲顶着那个年头*畅销的产品:一顶“右派分子”帽子和三顶“反革命”帽子。暑假我只领到十二元工资,连每月接济家里的五元钱也拿不出。没有办法,只好躲进《雾都孤儿》了。接下来的十五个月,我与《雾都孤儿》独守高楼。听说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相信,与重庆大学一位同行谈起,他也认为决不可能,直到我把全部译稿送到重大才相信。我至今想起来还感到惋惜,为了《雾都孤儿》,我甚至错过了参加普天同庆粉碎“四人帮”的盛大节日。一九七八年,初稿完成,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联系,编辑同志给当时还是一名自学青年的我以极大的鼓励。此后,我与《雾都孤儿》的约会一拖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中,和我们这个国家一样,我的境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十多年教龄,英语专业翻译教学也搞了十多年,译了二十多本书。一九九六年冬,译林出版社施梓云先生来电话,社里同意由我担任重译《雾都孤儿》的工作。能够圆青年时代的一个旧梦,此时的兴奋自不待言。另一个远非当年可比的条件是,世界进入了信息高速公路时代,我在昔日连做梦都没想到过的多媒体计算机上浏览微软公司的《书架》、《百科全书》,查阅*新版本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词典》,从光盘版《圣经》中查找出处。我常有一种我自无所不能的豪情。这次重译所持原著为一九六一年美国新文学丛书版,和我二十年前用的略有出入。在三读原稿的同时也细细拜读了《雾都孤儿》七十年代的译本《奥立弗.退斯特》,这个译本出自本人心仪多年但素未谋面的荣如德先生笔下。读荣先生的译文,深感原译为这部世界文学名著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与对照原文读其他一些名著译本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翻译工作,无论中外,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如果说,任何译作都可能出现瑕疵,那么已有译本的瑕疵则只能归因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尽管现在已经到了世纪交替的时期,译者工作起来依旧极其小心,生怕留下一些不应该留下的遗憾,也就是像傅雷先生说的那样,“尽量将虱子多捉去一些”,以无愧于这一部杰作,不辜负读者和出版社的信任。何文安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初稿一九九七年六月三读完毕重庆西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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